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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對同性戀的定義】

近代著名性學專家金賽博士,再一九四八年將同性戀定義為「一個和自己同樣性別的伴侶有過肉體接觸,並達到性高潮的人」(大羞=///=)。他把性行為的實際發生列為必然因素,製訂了一套分類法,即將一個人從異性戀行為到同性戀行為按照0至六共分成七個等級:0是絕對異性戀,六是絕對同性戀,其餘則為漸層分佈。金賽博士認為除了0級,任何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性戀者。這項「行為說」,多年來一直是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瞭解的基礎。

但是近年來這套「行為決定論」頗受到其他專家質疑,美國康乃爾大學醫學專科大學的精神病學教授艾瑟(Richard Isay),著作一本『身為同性戀』,提出反駁:有些人可能礙於社會及家庭壓力、內在心理衝突等因素,而不敢或選擇不與同性發生性行為,卻抑制不住對同性的性幻想,單方浸淫在興奮狀態中,而這種人照金賽博士的分類,就成了「漏網之魚」。

另外,青春期之前偶發的同性戀式性行為,基於玩鬧和好奇的成分較多,也不能涵蓋在同性戀的範疇中。

另有一派較嚴格的說法,必須在性偏好習慣、情感投射、社群歸屬方面,都以同性為對象才算是同性戀者。因此有人懷疑是否應把「情境性」的同性戀,如住校生(男校.女校)、修道院、監獄、軍隊、水手等特殊處境下,因缺乏異性而發生的同性戀洩欲行為,劃歸為同性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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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使們各有不同的職務,是由不同的階級、位階和軍團組織而成,整體上稱為天使的階級(The Order of celestial hierarchy)。
希臘人Dionysius Areopagia是最早提出天使軍團主張的人,他曾擔任雅典「至高法院」的議員,跟隨使徒保羅改信基督教。
被視為其著作的<<天上階序論>>,是現今流傳「天使階級」的基礎,以下就是天使階級的列表。

上級三隊:熾天使(Seraphim)智天使(Cherbim)座天使(Ofani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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