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Jul 09 Thu 2009 10:06
跟阿傻合圖
- Jun 15 Mon 2009 07:07
沒事多瑪奇,多玩ONLINE拯救世界。(噴)
這陣子我又回到瑪奇了,
在各個遊戲中徘徊遊蕩最後還是回到這裡,
重生後我開始拚死的衝等,每天賽高影任的的狂打,揪了人就衝,
甚至在今天早上我根本沒揪人也衝下影任轉石頭,
不過真他*的辛苦,甚至後來還祭出了買了之後從來沒用過的神之刃出來轉Q口Q,
- Dec 06 Sat 2008 10:46
LUNA生活,生活LUNA。
- Oct 29 Wed 2008 02:53
關於同性戀的問題
【對同性戀的定義】
近代著名性學專家金賽博士,再一九四八年將同性戀定義為「一個和自己同樣性別的伴侶有過肉體接觸,並達到性高潮的人」(大羞=///=)。他把性行為的實際發生列為必然因素,製訂了一套分類法,即將一個人從異性戀行為到同性戀行為按照0至六共分成七個等級:0是絕對異性戀,六是絕對同性戀,其餘則為漸層分佈。金賽博士認為除了0級,任何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性戀者。這項「行為說」,多年來一直是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瞭解的基礎。
但是近年來這套「行為決定論」頗受到其他專家質疑,美國康乃爾大學醫學專科大學的精神病學教授艾瑟(Richard Isay),著作一本『身為同性戀』,提出反駁:有些人可能礙於社會及家庭壓力、內在心理衝突等因素,而不敢或選擇不與同性發生性行為,卻抑制不住對同性的性幻想,單方浸淫在興奮狀態中,而這種人照金賽博士的分類,就成了「漏網之魚」。
另外,青春期之前偶發的同性戀式性行為,基於玩鬧和好奇的成分較多,也不能涵蓋在同性戀的範疇中。
另有一派較嚴格的說法,必須在性偏好習慣、情感投射、社群歸屬方面,都以同性為對象才算是同性戀者。因此有人懷疑是否應把「情境性」的同性戀,如住校生(男校.女校)、修道院、監獄、軍隊、水手等特殊處境下,因缺乏異性而發生的同性戀洩欲行為,劃歸為同性戀?
- Oct 15 Wed 2008 01:14
飛牛趣
就在我跟咖啡建議在他生日 前的周末要不要安排啥活動之後,
沒幾天就從咖啡的網誌看到要去飛牛牧場的訊息。
我座車是從台中坐到竹南 在從竹南坐到通霄
我是第一個到的,之後是小艾、咖啡...都陸陸續續的到了